什么叫遺囑信托?遺囑信托應當如何處理?一份遺囑,根據遺囑內容,如果符合信托法律特征的,其財產為信托財產,應按信托相關法規執行。更多相關內容,請和上海遺產糾紛律師一起來學習。
現實生活中,有些立遺囑人并不想把自己的財富一下子都給繼承人分掉,而是想讓財富在他去世后能夠繼續增值,一方面是因為遺囑人對自己將來的遺產繼承人的財富管理能力不放心,另一方面是因為繼承人本身對遺囑人的“生財之道”不感興趣,不想“子承父業”。這就導致立遺囑人不得不選擇將財富進行信托處置。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也就是說,立遺囑人可以通過立遺囑的形式將自己的財富設立信托。但是,立遺囑人通過遺囑設立信托的,應當符合《信托法》的規定。 所謂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所謂遺囑信托,是指遺囑人以遺囑的方式建立起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間的信托關系,當遺囑信托生效后,由受托人按照遺囑人的生前安排,為了受益人的利益,以信托方式管理信托財產處理信托事務的過程。根據《信托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設立信托,必須有合法的信托目的。設立信托,必須有確定的信托財產,并且該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或財產權利。設立信托,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遺囑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書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設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簽訂時,信托成立。采取其他書面形式設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諾信托時,信托成立。設立信托,其書面文件應當載明:信托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信托財產的范圍、種類及狀況,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比如說,立遺囑人在遺囑中寫明,將他的某項遺產或全部遺產設立家族基金,并指定了受托人管理遺產,指定了受益人以及取得利益的方式等,這種遺囑的內容就屬于信托,屬于遺囑人通過遺囑的形式設立信托。這種情況下,法院將確認立遺囑人通過遺囑設立信托有效,受托人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判決確認的遺囑內容履行受托人義務。另外,關于對遺囑是否屬于信托遺囑的認定。因為以遺囑形式設立信托,遺囑人實施的是無相對人、單方的意思表示,即使遺囑中有部分文字表述不算嚴謹和規范,也不能單純拘泥于遺囑人使用的詞句,而應當結合遺囑全文相關條款、遺囑人行為的性質和目的、生活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來判定遺囑人的真實意思,進而認定該遺囑中的財產內容符不符合信托的法律特征,并就遺囑的效力根據《民法典》和《信托法》的規定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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