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國農民朋友想開展養殖來增加企業收入,這時候在位置的選擇上往往會涉及一個基本農田。為了可以避免養殖場建成后,被認定違章建筑而拆除,在建設發展之初,我們生活就要綜合考慮占用的土地資源是否是基本農田的情況,下面就是浦東律師圍繞基本農田數據進行分析研究。
一、什么是基本農田?
根據《基本農田環境保護工作條例》規定,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企業一定歷史時期中國人口和社會主義經濟不斷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進行土地資源利用系統總體設計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另外,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還劃定了基本農田保護區,是對基本農田實行的特殊保護,依據我國土地開發利用網絡總體戰略規劃和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特定保護區域。以下被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實行嚴格控制管理:
?。ㄒ唬┙泧鴦赵河嘘P主管部門之間或者縣級以上這些地方人民對于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實踐基地內的耕地;
?。ǘ┯辛己玫乃c水土保持基礎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技術改造項目計劃能力以及我們可以提高改造的中、低產田;
?。ㄈ┦卟水a品生產基地;
?。ㄋ模┺r業科研、教學實驗田。
二、開展進行養殖,能不能占用企業基本農田?
在正常情況下,這是不允許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永久性基本農田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其他三十七個國家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發展林業和水果業,禁止挖掘池塘養魚。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墓、挖沙、采石、開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業和果業,禁止挖塘養魚。
可見,如果發展養殖業改變了耕地用途,一般是不允許的。但也有特殊情況,因為養殖、種植用地屬于設施農業用地,如何使用設施農業用地,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下發的《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設施農業屬于農業內部結構調整,普通耕地即可,不需要實行占補平衡。種植設施不破壞耕地耕作層的,可以使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無需另行規劃;如果耕地耕作層遭到破壞,但由于位置原因難以避開永久基本農田的,允許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但必須補劃。永久性基本農田原則上不得用于養殖設施。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免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充。因此,占用基本農田既是一種特殊情況,也是一種嚴格的條件。如果難以避免,應少量使用,使用后要補充。
三、基本農田的占用情況如何?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占用基本農田進行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物或者進行其他活動,損壞基本農田,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恢復原種植條件,并處被占用基本農田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的農民朋友飼養牲畜來增加收入并沒有什么錯。畢竟,這是一種提高生活水平的方法。因此,沒有永久性基本農田、沒有土地使用手續的水產養殖用地不得非法占用土地進行非農建設,手續完備即可。但是,未經縣級自然資源部門同意,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開工建設的,屬于違法用地。根據以上分析,想在農村搞農業的朋友,首先應該選擇一個好的地址,明確你要建農場的地方不是永久性的基本農田。如果有真正需要占用少量永久性基本農田的,應當由縣級自然資源部門批準,還要依靠當地養殖設施對基本農田的占用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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